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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0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販賣水銀體溫計嘍!!

環保署自今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水銀體溫計輸入及販賣,新竹市環保局即日起將加強稽查,違反規定的販賣業及醫療機構將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而違規的輸入業者則處以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或移請衛生主管機關依衛生法規處分。

新竹市環保局呼籲民眾儘量使用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且安全的電子式體溫計。舊有的水銀體溫計如欲廢棄,請以原包裝、密封塑膠夾鏈袋或密閉容器完整密封,再交由清潔隊回收車妥善回收,或送至環保局回收即可。

 
公佈單位: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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